可以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包括以下几类:
产品发明:
这包括了对机器、设备、工具、零部件、新材料、新物质等的技术方案。产品发明可以是独立完整的产品,也可以是设备或仪器中的零部件。
方法发明:
这包括了对产品的制造工艺、材料的测试、化验方法、产品的使用方法等技术方案。方法发明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制造过程,也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步骤。
改进发明:
这是对现有产品的制造方法或产品的制造技术提出的实际性改进的技术方案。改进发明可以是产品本身的改进,也可以是方法上的改进。
外观设计:
这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外观设计还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并且与现有设计或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具有明显区别。
总结来说,任何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要求的发明创造,包括产品、方法和外观设计,都可以申请专利。需要注意的是,动物和植物品种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通常是不授予专利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