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通常是指那些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群体。根据不同的标准和地区,贫困户的条件可能有所不同,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条件:
户籍要求
持有当地常住农业户口。
经济条件
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对于有劳动能力的农户,人均纯收入通常低于一定金额(如2300元以下1560元以上)。
劳动能力
家庭中有1个以上的劳动力。
有劳动能力但因病、因残、因灾、因自然条件差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户。
特殊情况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在职人员、下岗人员或退休人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其他条件
居住条件:无安全住房或住房条件差。
教育情况:家庭成员中有未能接受基础教育的情况。
医疗保障:家庭成员缺乏基本的医疗保障。
生产生活条件:如耕地面积、水利设施、交通条件等评价。
申请程序
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核查。
请注意,这些条件可能因地区、时间以及具体政策而有所变化。如果您需要最新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或相关扶贫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