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过户需要以下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和第六十一条为拆迁安置房过户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
准备过户材料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
结婚证(如适用)
税费缴纳凭证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产权登记簿等。具体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购房者需提前向当地房产部门咨询并准备齐全。
提交过户申请
买卖双方需共同到当地房产部门提交过户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房产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安排现场核查以确认房屋实际情况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
缴纳税费
根据房产部门核定的税费金额,买卖双方需共同缴纳相关税费。税费种类和金额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购房者需提前了解并做好预算。
领取新证
在完成上述步骤后,房产部门会颁发新的房屋产权证书给购房者,标志着过户手续的正式完成。购房者需妥善保管新证,以便日后办理相关手续或证明房屋产权。
其他相关手续
如果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则还需要出具竣工验收单以及填写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要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如果房屋买卖双方不能亲自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如果委托办理房屋房产证第三方代办,则需要同时提供房屋购买者夫妻双方私章。
建议
购房者应提前向当地房产部门咨询并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材料,以确保过户过程顺利进行。
由于税费金额和种类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建议在办理过户前详细了解相关税费,并做好预算。
如果房屋涉及多个共有人或继承人,需要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的手续和文件都齐全,并按规定进行公证或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