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违法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特权思维:
部分公务人员持有优越感,认为自己享有特权,即使违法也能得到特殊处理。
执行公务的借口:
一些公务人员以“执行公务”为由,为违法行为辩解,逃避法律责任。
处罚不严厉:
公车违法的罚款往往由财政支付,无法直接触及责任人,缺乏足够的威慑力。
官官相护:
部门间存在潜规则,即使公车违法,领导之间可能通过说情等方式减轻或免除处罚。
选择性执法:
部分执法者可能因人情关系或利益考虑,对违法的公务用车选择性执法或不严格执法。
公众监督不足:
公车使用者代表政府,应受到更严格的公众监督,但监督可能不够充分。
执法难度大:
公车违法后,可能通过关系网减轻或免除处罚,导致执法者面临压力和阻力。
社会认识不足:
一些人对交通违法的认识不足,认为可以通过关系逃避处罚。
要解决公车违法问题,需要从制度上加强监管,提高违法成本,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加强公众监督,以根除特权思想和不良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