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未婚生育的罚款金额主要依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来确定。具体罚款金额如下:
未婚生育第一胎
需要补办结婚登记,但不需缴纳罚款。
未婚生育第二胎
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
未婚生育第三胎及以上
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计算依据
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
其他相关规定
非婚生育属于违法生育,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综上所述,江苏省未婚生育的罚款金额根据生育胎次和当地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