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业务是一种 以买卖证券的形式融通资金的业务。它包括买入返售证券业务和卖出回购证券业务。证券回购交易实质上是证券的持有方(融资者、资金需求方)以持有的证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须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证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证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
回购业务有多种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股票回购:
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该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或作为库存股保留。
债券回购:
交易的一方在出售金融资产获取资金的同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按约定价格重新购回所出售资产的交易。常见的回购交易涉及债券、票据等金融资产。
质押式回购:
持券方有资金需求时将手中的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的一种资金交易行为。在质押式回购中,资金融出方在债券回购期间拥有债券的质权,并在回购期满时收回本金和利息。
买断式回购:
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
开放式回购:
针对不能在网上交易但又托管在国债登记公司的一些企业债券开办的一项业务,回购双方通过纸质的合同在网下进行交易。
这些回购业务在金融市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既是短期融资的重要方式,也是投资者进行资金管理和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