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是一种政府采购方式,指的是采购方或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三家或以上的供应商就特定的采购事宜进行多轮谈判,通过深入沟通和协商,最终确定最合适的供应商并签订合同。这种方式通常用于以下情况:
1. 招标后无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
2. 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无法事先确定详细规格或要求;
3. 采用招标方式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
4. 无法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
竞争性谈判的特点包括多方参与、谈判和沟通的重视,旨在促进供应商之间的竞争,并为采购方提供最佳的合同条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7:37:24
竞争性谈判是一种政府采购方式,指的是采购方或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三家或以上的供应商就特定的采购事宜进行多轮谈判,通过深入沟通和协商,最终确定最合适的供应商并签订合同。这种方式通常用于以下情况:
1. 招标后无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
2. 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无法事先确定详细规格或要求;
3. 采用招标方式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
4. 无法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
竞争性谈判的特点包括多方参与、谈判和沟通的重视,旨在促进供应商之间的竞争,并为采购方提供最佳的合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