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主要法源包括:
宪法: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为民事法律提供立法依据。
法律:
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民事基本法、民事单行法和其他法律中的民法规范。
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的民事法律规范,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就法律适用问题作出的系统性解释文件,对法院审判具有约束力。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由地方有权机关制定,适用于制定者管辖的行政区域。
规章:
包括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民事规范。
国际条约中的民法规范:
中国政府签署并批准的国际公约或双边协定,具有与国内法等同的法律效力。
习惯法、判例和法理:
在一些情况下,习惯法、判例和法理也可以作为民法的渊源。
以上列举了我国民法的主要正式渊源。需要注意的是,非正式渊源如习惯法、判例和法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被法院作为判决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