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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和计算标准为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3-08-23 08:02:22    

一、满足以下条件,员工可以主动离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员工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员工不得已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因员工患病或因公负伤无法继续工作的、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因特殊情况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破产重整而裁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或不能提供不低于原工资待遇的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11、用人单位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致使员工权益受损的。

二、用人单位违反辞退员工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1、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计半个月工资,不满一年计一个月工资,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
2、工资标准按原告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四、仲裁时效:自员工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