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借调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征得同意
由借调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意后,提出借调申请。
填写审批表
借调部门(单位)在领取《借调人员审批表》后,填写有关内容,包括被借调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借调的岗位、借调理由及期限等,并由被借调人员本人签字同意。
签署意见
借调部门(单位)及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在有特殊情况下,可由县委组织部直接报请县人民政府县长同意后下发书面借调通知。
审核与通知
县委组织部审核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县长同意后,由县委组织部下发书面借调通知。
办理手续
借调部门(单位)向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发正式的借调函,办理有关手续,并与员工本人、原单位签订三方同意的借调协议。
安排上岗
安排被借调人员上岗,并发放相关办公用品。一般借调员工的工资都在原单位发放,由借调单位定期跟原单位结算,支付相关用人费用。
建议:
在申请借调时,务必确保所有步骤和文件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以确保借调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如果借调涉及特殊人员或情况,建议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借调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