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商业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普通实施许可
许可方(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但许可方仍保留使用该专利或再与第三方签署许可合同的权利。
独占实施许可
被许可方获得独占实施该专利的权利,任何他人(包括许可方)都不可以实施该专利。
排他实施许可
被许可方有权实施该专利,许可方也有权实施,但许可方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
分售实施许可
被许可方能够在许可方的同意下,以自身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许可方的专利。
交叉实施许可
两个专利权人以技术互惠交换的方式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
专利权申请
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申请给别人,从而获取资金或其他形式的回报。
专利转让
专利权人将其专利的所有权移转至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
专利许可
包括独占许可、排他许可、交叉许可和普通许可。独占许可是指专利权许可给被许可方使用后,只能被许可方一者独自使用;排他许可是指除被许可方和专利权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可以使用该专利记载的技术;交叉许可是指专利权双方将自己的专利许可给对方使用,一般情况是相互免费;普通许可是指专利权人自己可以使用该专利技术,同时可以将该专利技术许可给多个用户。
专利质押
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和专利使用权均保留在手中,仅在被质押的专利出现事故时,质权人有权支配专利权,即可以通过许可、转让、实施等方式获利。
技术入股
以专利技术为入股条件,形成技术入股,通过专利的使用、许可或转让等方式获得利润。
这些商业模式可以根据不同专利权的特殊性及专利交易双方的不同需求进行选择和应用。通过这些模式,专利权人可以有效地利用其专利资源,实现商业价值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