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通常由员工离职时所在的原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开具。以下是离职证明的相关要点:
开具单位:
离职证明由员工离职时所在的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开具。
书面证明:
离职证明需要以书面形式出现,并加盖公司公章以证明其有效性。
职位信息:
在离职证明中应明确员工的职位、受雇日期以及离职原因。
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有义务为离职员工出具离职证明。
用途:
离职证明用于证明员工与用人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可用于申请失业金、应聘新职位或转移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
拒绝开具:
如果原单位拒绝开具离职证明,员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请根据这些要点准备相应的材料,并与原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联系以获取离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