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驾照注销的公告时间,有以下规定:
注销后公告
驾照注销后,如果因某些原因需要公告,例如未收到《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或因地址不符邮件退回,则公告时间为30日。
实习期内记满12分公告
对于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员,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注销实习期准驾车型手续,其驾驶证实习准驾车型将依法公告作废,公告时间为三十日。
其他情况下的公告
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综上所述,驾照注销后的公告时间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况,包括是否需要通过邮政快递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是否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等因素。一般情况下,公告时间为30日,但也有可能因特殊情况而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