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事的提名方式如下:
股东提名: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可以由公司监事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向监事会书面提名。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人数。
职工代表监事提名: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根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工会根据自荐、推荐情况,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名,需经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可当选。
法定代表人任命:
在某些情况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直接任命监事。
累积投票制:
在特定情况下,如股东大会换届选举时,可以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选举,允许股东根据其持股比例对两位或多位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参考资料整理得出,具体操作时应以最新的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