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的荒地、荒山进行征收时,征收补偿款的分配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确定。具体分配原则如下:
集体所有:
如果荒山荒地的所有权是农村集体的,那么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
承包方所有:
如果荒地荒山已经承包给他人,那么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归承包方所有。
协商分配:
征收补偿款的分配方案需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协商确定,确保公平合理。
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土地时,还应当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制定详细的分配方案,并确保所有相关费用的足额及时支付,同时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