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直接转包:
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直接转包给某一施工人。
变相转包:
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通过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
整体转包: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项目一次性转包给他人,自己完全退出项目的执行。
部分转包:
承包人将项目中的某些特定部分,如某个专业工程或某个施工阶段转包出去。
一次转包:
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只进行了一次转包行为。
层层转包:
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他人后,再次将其转包给其他人。
工程总承包转包:
工程总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
施工转包:
施工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施工义务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施工义务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
勘察转包:
勘察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勘察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勘察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
设计转包:
设计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设计任务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设计任务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任务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
需要注意的是,转包行为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可能被视为违法行为。例如,建设部明确规定,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对该工程不派驻项目经理管理,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义务,无论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均属转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