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捐赠如何纳税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7 20:40:38    

捐赠的纳税处理取决于捐赠的主体(企业或个人)以及捐赠的类型(货币性或非货币性资产)。以下是捐赠纳税的基本规则:

企业捐赠

货币性资产捐赠

捐赠的货币性资产应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并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货币性资产捐赠

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并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捐赠收入金额较大,企业可以选择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

公益性捐赠支出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

个人捐赠

公益捐赠支出

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捐赠当月取得的分类所得中扣除。

个人捐赠额未超过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捐赠的扣除顺序

居民个人可以根据各项所得的收入、公益捐赠支出、适用税率等情况,自行决定在综合所得、分类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顺序。

会计处理

接受捐赠时,应按新会计准则确定的价值(公允价值)借记相关资产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科目。

企业计缴所得税时,根据捐赠收入金额和所得税费用负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视同销售捐赠

一般纳税人外购商品后对外进行实物捐赠,视同销售的销售额及相关账务处理,根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类型,缴纳相应的增值税。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税法规定,具体操作时应以最新的税法和相关会计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