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公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
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刑期超过三年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情况下,一般应当开除公职。
因犯罪被单处或并处剥夺政治权利
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予以开除。
工作严重失误造成严重后果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
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行为的;
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其他特定情形
挑拨、破坏民族关系,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情节严重的;
违法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情节严重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情节严重的。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是否开除公职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单位的内部规定来决定。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公职人员被判处刑罚,但如果案件情况特殊,也可以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不予开除。
以上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整理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