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规定,以下情况禁止驾驶车辆:
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
3.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如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症等。
4. 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如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5. 无证驾驶。
6. 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7. 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8. 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9. 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10.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11.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12.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的人驾驶。
13. 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14. 驾驶证被暂扣、吊销或注销期间。
15.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违反上述规定驾驶车辆将面临罚款、扣分、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等法律后果。请您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