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社保通常会计入以下科目:
1.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企业为员工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科目。
2. 管理费用科目
当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作为管理费用核算时,借记“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科目。
3. 其他应付款科目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能需要预缴一部分社保费用,这些费用会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实际支付时再从此科目中支出。
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社保费用时:
```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 工资等税前工资金额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 社会保险费单位承担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
实际缴纳社保费用时:
```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银行存款
```
发放工资时,扣除个人应缴的社保费用:
```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个人部分)
库存现金(实发数)
```
请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会计政策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