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销毁炸药是一项需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程的操作。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和注意事项:
选择销毁场地
销毁场地应选择离待销毁爆破器材起运点较近的地方,路况应平整,避免弯道过多。
销毁场地应远离大路和输电线200米以上,200米范围内应没有居民建筑物或其他重要保护设施。
确定销毁时间
销毁天气应选择晴朗无风的天气,销毁时间宜在上午9:00至下午17:30之间进行。
装运和搬运
待销毁的爆破器材在装车前应进行认真清点和核对,使用专用运输车单独装运。
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严禁拖拉、撞击、抛掷、脚踩、翻滚或倒置,不得踩在装有爆炸物品的包装箱上。
现场堆放和警戒
到达销毁场地后,将炸药搬运到销毁点,存放在距销毁点不小于200米的地点外,并派专人看管,同时设置警示和警戒工作。
在销毁场地四周200米设置安全警戒点,警戒岗哨到位后才开始进行销毁作业,销毁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员进入警戒区。
销毁方法
爆破法:适用于尚未完全丧失爆炸性能的报废炸药。销毁地点和操作应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起爆药包应采用优质炸药制作,起爆应使用电雷管,导火索应具有足够长度,以保证人员安全撤退。销毁时炸药应放置在浅坑内爆炸。
烧毁法:适用于无爆炸性或已失去爆炸性的爆破材料和导火索。烧毁应在天气晴朗、干燥无风的白天进行。炸药应铺成长条状,厚度不大于10cm,宽度不大于30cm,间距不小于5m。在每条炸药的下风方向铺设长度不短于5m的“引火路”,由导火索或易燃材料组成。注意不能烧毁雷管和导爆索等起爆材料。
其他注意事项
需销毁的爆破器材必须是经过检验,确认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或国家标准的爆破器材。
销毁爆破器材时,必须登记造册并编写书面报告,注明被销毁爆破器材的名称、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销毁地点和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销毁现场必须设置总负责人,负责整个销毁过程。起爆前,参加销毁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警戒距离大于200米。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炸药销毁过程的安全进行,减少对人员和环境的潜在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