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是指广告内容不真实或具有误导性,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商品或服务不存在;
2. 商品或服务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
3. 使用虚构、伪造或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
4. 虚构使用商品或服务效果的;
5. 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虚假广告违反了《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侵害了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具有社会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