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通常指的是在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1. 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工作的人员。
2. 即使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但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3. 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关于认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条件的在岗职工。
4. 在职人员包括在岗职工、长期病休和离岗、待岗人员和内退等人员,即那些正在领取工资的员工。
需要注意的是,在职职工不包括已经离开本单位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