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理赔中心通常不负责定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才是负责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责任的机构。快速理赔中心主要是为了帮助解决交通事故中的轻微财产损失问题,并不具备定责的权力。
在快速理赔流程中,如果事故责任明确且无争议,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并撤离现场。如果事故责任存在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交警进行远程定责。在一些情况下,如果双方车主协商确定一方全责,并且交警到达现场后根据协商结果开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会根据这些证明材料进行快速理赔。
需要注意的是,快速理赔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例如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机动车能够自行移动、车辆损失金额在两万元以下等,并且需要遵循相应的流程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