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如下刑拘:
老虎凳:
在清末广泛使用的酷刑,用老虎凳殴打犯人。
立笼:
也叫“竖枷”,由明代宦官柳金发明,笼中有口,颈向囚犯牌,使犯人站到夜深人静。
Dropstone:
包括坠石和火盆,将头发挂在石头上,浇上超过100°C的热水,使犯人感觉头要掉。
二龙吐须:
强迫饥饿的人吃两碗半生不熟的面条,然后倒挂在架子上,使面条从嘴巴和鼻孔流出。
盘头枷:
重量超过20磅的铁制枷锁,让人不能移动。
吊笼:
犯人被扒光衣服,紧紧捆住全身,封住嘴巴,然后被吊起来,日晒雨淋,皮开肉绽。
剥皮(实草):
在地上挖洞,将人放入后灌水银,因剧痛和挣扎,水银将皮肉分离。
人棍:
将犯人砍掉四肢后放在不封顶的坛子里,倒入蛆虫,犯人全身转动,奇痒无比。
水牢:
犯人关进水齐脖子深的牢里,无法坐下休息,只能站着,几天后溺毙或皮肤腐烂。
血喷泉:
将犯人埋入深坑,只留头部在地面,用匕首在脑门动脉开小口,血液喷涌而出。
点天灯:
将犯人扒光,用麻布包裹后放入油缸浸泡,夜幕降临时头下脚上拴在木杆上,从脚上点燃。
髡刑:
剃去犯人的毛发,剥夺其尊严和社会相容的资格。
凌迟:
死刑中最为残忍的一种,对罪大恶极的人进行千刀万剐。
斩刑:
根据罪行轻重分为斩立决和斩监候两种,立即执行或临时监押。
绞刑:
用弓弦缢杀,使受刑人气绝身亡。
腰斩:
用重斧将犯人从腰部砍作两节,犯人不会立即死亡,有一段神志清醒的时间。
炮烙 、 宫刑、 刖刑、 插针、 活埋、 鸩毒、 棍刑、 锯割、 断椎、 灌铅、 梳洗、 弹琵琶、 抽肠、 骑木驴等。
黥刑:
在犯人脸上刺字,涂上墨炭。
劓刑:
割去犯人的鼻子。
笞刑:
用小荆条或小竹板抽打犯人的臂、腿、背。
杖刑:
用大荆条或大竹板打犯人的臀、腿、背。
这些刑罚在古代社会中被广泛应用,给犯人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