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出行限制
不能选择飞机、高铁、轮船等二等以上座位。
不能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禁止出入境。
禁止上高速。
高消费限制
不能在星级以上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不能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不能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不能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不能进行旅游、度假。
子女不得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
金融理财限制
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其他限制
可能限制其参与某些商业活动、担任某些社会职务等。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限制范围可能更广,执行力度更强。
时间限制
被限制的时间一般为两年,若情节严重可延长至三年。
若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法院可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这些限制措施对失信人的出行、消费、金融理财、职业发展和日常生活产生了广泛影响,使其在多个方面受到限制。建议失信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以解除这些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