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以下是主要的扣分项目及相应的扣分标准:
一次性记12分的行为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
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
一次性记9分的行为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一次性记6分的行为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
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50%以下的。
一次性记3分的行为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
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
在限速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50%的。
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
其他扣分行为
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低于50%,但超过20%的,罚一半,即扣6分。
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将直接处以12分的严厉处罚。
建议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避免因违法行为而被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