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拍卖的物品和财产包括以下几类:
艺术品与古董:
包括绘画、雕塑、陶瓷等具有艺术价值和收藏价值的物品。
品质规格不易标准化的商品:
如皮毛、烟草、茶叶、香料、木材等。
易腐坏不能长期保存的商品:
如水果、蔬菜、花卉、观赏鱼类等。
贵重商品或习惯上采用拍卖的商品:
如贵金属、首饰、地毯、古董及其他艺术品。
土地:
包括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以及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等。
文物:
取得文物拍卖许可证的拍卖企业可以拍卖允许流通的一般文物和部分受限制流通的文物。
法律、行政法规允许处分的物品或财产权利:
包括房地产、车辆、股权、债权等。
司法拍卖物品:
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可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此外,某些商品如土地、文物等需要符合特定的条件和程序才能进行拍卖。
建议在拍卖前,应仔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拍卖程序,确保拍卖活动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