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现象是指 由宪法引起的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现象。这一定义涵盖了与宪法有关的人的心理和观念、通过宪法的规范作用所建立的机关和制度,以及这些机关、制度等根据宪法规定予以运行的状况。宪法现象是相对于宪法的发展规律而言的,存在于人的主观意识之外的一种法现象,具体包括宪法规范、宪法原则、宪法概念及其形式、宪法的运行制度(如宪法的创制、实施、监督制度)、宪法行为(如合宪与违宪)、宪法关系、宪法文化、宪法传统等总和。
宪法现象作为宪法学的主要研究对象,反映了宪法学的社会功能与基本特征。在社会生活中,通过宪法调整而形成的社会现象都可纳入到宪法学研究范围。宪法现象是综合性的社会现象,包含着事实与价值、规范与现实之间的相互关系,需要运用综合性的知识给予解释和说明。
此外,类宪法现象指人类社会近代以前存在的类似于宪法现象的社会现象,包括类宪法规范、类宪法制度、类宪法意识、类宪法关系。这些现象在宪法史学中也是重要的研究对象。
综上所述,宪法现象是一个广泛的概念,涉及宪法及其相关的一系列社会关系、心理观念、制度运行等多个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