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涉及的主要刑事部门包括:
公安机关
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工作。
下设多个部门,如政治安全保卫局、经济犯罪侦查局、治安管理局、刑事侦查局、反恐怖局、网络安全保卫局、交通管理局、禁毒局等,分别负责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
人民检察院
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负责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案件,如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监督,并可以直接受理和侦查某些重大犯罪案件。
人民法院
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机关,负责审理和判决有罪的刑事案件。
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处于主导地位,负责主持和指挥全部诉讼活动。
国家安全机关
负责侦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军队保卫部门
负责侦查涉嫌军职犯罪案件。
监狱
负责侦查监狱内的犯罪案件。
海关走私犯罪侦查部门
负责侦查走私犯罪相关的刑事案件。
这些部门在刑事诉讼中各司其职,协同合作,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和有效处理。建议在实际案件中,了解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