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和组织在不同情境下拥有不同的权利。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权利:
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
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赔偿请求权
公民因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其权利而受到损失时,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党员建议和倡议权
党员有权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这包括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党组织提出各方面工作的建议和倡议。
交通事故赔偿权
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方有权要求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权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因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
自诉权
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有权提起自诉,若被害人无法亲自起诉,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可以代为起诉。
相邻权
不动产权利人在行使其权利时,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例如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这些权利保障了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在不同情况下维护自己的利益。建议在使用这些权利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权利的合法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