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互换的步骤如下:
确定换房对象
换房家庭自行登录市住建局网站换房平台发布换房信息或通过其他途径自行寻找换房对象,双方达成换房意向后,相互确认。
提交申请
换房家庭相互确认后,于规定时间(例如11月6日17:00之前)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申请地的区级住房保障部门填写《公共租赁住房换房申请表》。
办理换房入住手续
换房家庭在规定时间持《公共租赁住房换房通知书》到公租房小区办理入住手续。
费用交纳
换房家庭的租金缴纳及有关费用的收取时间及标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互换家庭人口要与目标房源面积相匹配,例如:
1—2人户家庭,目标房源面积60平方米以下;
3人户家庭,目标房源面积80平方米以下;
4人户及以上家庭,目标房源面积不受限制;
换房家庭租住房屋有配套地下室的,须同时调换。
此外,不同家庭类型居住住房均为集中建设的公租房小区的,也可以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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