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在会计上应记入 负债类科目。具体科目分类如下:
短期借款:
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还款期限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经营周期内的各种借款。
长期借款:
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借款。
其他应付款:
企业之间的借款,借款方计入“其他应付款”,出借方计入“其他应收款”。
此外,如果借款是以现金形式获取,那么借款应当记入“现金”科目。而“银行存款”科目通常用于记录企业从外部获取借款并直接存入银行账户的情况。
综上所述,借款应根据其用途和期限记入相应的负债类科目,如“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其他应付款”等。具体使用哪个科目,还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会计政策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