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回执是指 法院按照判决书执行完毕后,送给申请人的法律文书。它证明了法院已经完成了判决书的执行任务,并且是申请人接受执行结果的凭证。
具体而言,执行回执具有以下特点:
送达证明:
执行回执是人民法院或其他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用以证明法律文书已经送达给被送达人。
被送达人接受证明:
执行回执同时也是被送达人接受送达的证明,表明被送达人已经知晓并同意执行法院的判决。
诉讼法律关系证据:
执行回执是人民法院或行政机关与被送达人之间存在诉讼法律关系的证据,有助于维护司法程序的正当性和权威性。
在实际操作中,申请人在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出具执行回执,作为执行结果的正式确认。这份回执对于申请人而言,是确保其权益得到保障的重要文件。同时,如果被申请人拒不执行判决,申请人可以依据执行回执向法院申请进一步的法律救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