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管理的部门涉及 多个,具体如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负责电动车的登记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销售领域电动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配套零部件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负责电动车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的行业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部门:
负责电动车废旧蓄电池的回收、贮存、转移、利用或者处置等的监督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督促指导电动车停放场地及充电设施配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电动车的停放、充电管理。
交通运输部门:
负责电动车维修市场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部门:
负责公共停车场关于电动车停车位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道沿石以上电动自行车停车泊位的施划、备案和日常监管等工作。
消防救援机构:
负责对电动车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以及指导小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建议:
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应选择正规渠道,并留意产品的CCC认证证书,确保产品质量。
车主应遵守交通规则,合理停放和充电,避免安全隐患。
物业应加强小区内的电动车管理,确保停放和充电设施的安全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