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股份的获取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继承程序
提交申请:继承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及享有继承权的相关法律文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递交书面申请。
审核与公示:村集体经济组织会对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相关资料会在公开栏公示30天,无人提出异议后,正式办理股权继承手续。
无继承人情况:若农村股权拥有者没有继承人,其所持股份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收回。
继承原则
股权继承:农村股权可以继承,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进行继承。
继承对象: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特殊情况:若继承人中有通过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人,按协议处理;无协议且留有遗嘱的,按遗嘱内容执行;两者都不存在时,按法定继承原则处理。
继承时间
继承人应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一定时间内(一般为三个月内)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办理继承手续。
股份分配
静态管理:农村股权证的股份一般实行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的静态管理制度,新增人员不再配置股份,只能分享户内拥有的股份。
继承与转让:农村股权证的股份经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同意并办理有关股权转移手续后,可继承、可内部转让、内部馈赠和集体回购。
其他相关
股权认购:村民有权认购一定数额的股份,认购金额可根据村民的贡献度和实际收入确定,认购期限通常为三个月。
股权转让:村民在一定时期内不得转让股权,除非有特殊原因并经过村民自治组织审核,或年满70岁后转让给家庭成员。
建议
及时申请:继承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交继承申请,以确保顺利办理股权继承手续。
了解政策:在办理股权继承前,建议详细了解当地关于农村股份继承的具体政策和流程,以确保合法合规。
准备充分:提交申请时,应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死亡证明、遗嘱等,以避免因材料不全而延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