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眷在中国享有以下优待:
就业照顾与指导 :各级人民政府对归侨和侨眷就业给予照顾,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升学时,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照顾。投资兴办产业的支持:
国家鼓励和引导归侨、侨眷依法投资兴办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各级人民政府应给予支持,并保护其合法权益。
私有房屋所有权保护:
国家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在国内私有房屋的所有权。
教育优惠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升学时,享受国家提供的照顾。
高考时,华侨子女可以享受加10分的优惠政策。
税收减免:
华侨办厂可以享受场地使用费、企业所得税、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税费的减免。
生育政策:
中国内地居民与华侨结婚在中国内地生育,应遵守户口所在地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如果所生育子女均在境外定居,可以在中国内地再生育子女。
社会保障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归侨、侨眷,地方人民政府应给予救济。
对有劳动生产能力但缺少资金、技能或就业门路的归侨、侨眷,地方人民政府应在生产、就业方面给予扶持。
对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的归侨、侨眷,应依法保障其基本生活,并在尚未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情况下给予救济补助。
其他优惠
归侨、侨眷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假期内的工资和副食品价格补贴等,均按照职工所在单位处理事假的规定办理。凡因私事短期出境的旅费、境外医药费,均由本人自理。出境期间死亡的,按其所在单位的现行规定标准发给丧葬等费用。
这些优待措施体现了国家对侨眷的关心和支持,旨在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其更好地融入国内社会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