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判决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一般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存在特殊情况(如患有严重疾病、未尽抚养义务等),可由父亲抚养。
两周岁至八周岁的子女:
法院会考虑多种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条件等,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
八周岁以上的子女:
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特殊情况:
如果一方无法提供适宜的抚养条件,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抚养费: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通常需要支付抚养费,标准通常是年收入的20%-30%。
探望权:
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通常有探望权,并应尊重孩子的意愿。
以上信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具体判决还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由法院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