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开展资格审查现场复核的通知。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要求,按照招录流程,进入现场资格复核阶段。现就长治地区报名人员现场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复核时间
7月15日-7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具体时间以考生接收短信通知为准。
2、复核人员
现场复核人员为网上初审通过人员。
3、复核地点
长治市潞州区太东消防救援站(长治市潞州区桃李巷,滨河城上城东南门东北230米)
4、现场资格复核要求
(一)必须是招录对象本人到场,任何人不得代替招录对象参加现场复核,本人未按短信通知到场者,视为自愿放弃。
(二)现场复核需携带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非长治本地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大专考生携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高中(及同等学历)只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高中毕业证丢失的需开具毕业证明加盖学校及所属地区教育部门印章;
4、退伍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退伍证遗失,出具档案内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及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5、各类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士兵如有三等功奖励的,还需提供三等功奖励登记表复印件1份;
6、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7、除2025年毕业的考生,2023、2024年毕业属于择业期的考生报考高校应届毕业生类别的,必须出具未缴纳社保证明;高校应届毕业生类别必须通过全国高考取得大专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历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人员要提供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出具的高考证明,示例附后。初审阶段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纸质毕业证书的,可先行出示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作为临时凭证,在政审环节前补充提交纸质毕业证书。若政审时仍无法提供,则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8、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复核不予通过。
未参加现场复核或现场复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后续考核测试,通过现场复核的,须认真阅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消防员招录知情书》,并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注:所有招录对象家属、车辆不得进入复核场地。
如有疑问请致电长治市消防员招录办公室电话0355-6866015。
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办公室
2025年7月14日
来源:长治消防
编辑: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