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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得斋记|从张居正的尴尬谈起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23 18:43:00    

潮新闻客户端 杨新元

在中国明代的官员中,张居正算得上是一个有作为的政治家。明末思想家李贽称他为“宰相之杰”。

确实,张居正官居首辅,秉政十年,作为非凡。他肃清吏治,裁汰冗员,改革赋役,办事果断,政绩炳然。为政之初,云南的沐朝弼作恶多端,当地百姓无不痛恨。但沐是开国功臣之后,又世袭黔国公,因此朝臣都感到棘手。“居正擢用其子,驰使缚之,不敢动。”一时朝野震动,张居正也俨然一个铁包公。

然而,就是这个“勇敢任事,豪杰自许”的张居正,在处理一个小太监时却不得不徇情枉法了。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位小太监,喝醉酒后公然侮辱给事中。许多正直之士都提出要对其“究治”。本来,张居正连开国功臣之后都敢严处,查办一个小太监应当是举手之劳的事。但张居正此时却感到为难了。不查办不行,查办又怕开罪其主子大太监。于是,只好昧着良心,先将主张治小太监罪态度最激的谏官贬谪了,然后换上一副笑脸去见太监头儿,请他老人家管管自己的下属。此情此景,对张首辅来说,确实十分尴尬。

为何张居正在这件事上挺不起腰杆而显得如此尴尬呢?主要是他心中有“鬼”。据《明史》冯保传说:张“固有才”,但“所以得委任专国柄者,由冯保为之左右也”。宋穆宗有病,张冯两人曾合伙草拟遗诏;宋神宗即位,张冯又假两宫太后之手除了首辅高拱。可以说,张居正是靠了冯保才扶摇直上的。所以,当那个小太监醉辱官员时,张居正心中的“鬼”就呲牙咧嘴了,吓得他不能不徇情枉法了。

掩卷遐思,我既为张居正的徇情枉法,在社稷与人情的关系上颠倒了次序而哂之;同时也体会到他那种为种种人情、关系羁绊而无可奈何、身不由己的苦涩心情。

古语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张居正对小太监的徇情枉法,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秉公办事、以国家大事为重,嘴上说说容易,真正身体力行做起来却很难;说说人家容易,轮到自己头上就不容易了。因为人都生活在社会之中,不管地位高低,无论水平上下,每个人都有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一事当前都会考虑个人得失。“壁立千仞,无欲则刚。”而一个人要真正做到无欲,那确实是很难很难的。

像小太监之流,狗仗人势,狐假虎威,这种小人在当今时代也绵绵不绝。他们或凭借上级领导的权威,干出许多损公肥私的丑事;或利用各种社会关系,挖社会主义墙脚,鱼肉百姓。广大群众对此是深恶痛绝的。但如果管事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就会给党的事业带来了损失。这种教训是很值得记取的。

作者简介:杨新元,中国作协会员,浙江日报高级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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