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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综治中心”,梅州平远这起土地纠纷解决了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8 15:05:00    

“法官,他在我的土地上开沟,还拔掉了土地上的柱子。”近日,梅州市平远县法院东石法庭接到一起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案件,因被告A在争议土地上挖沟,且拔掉了土地上原有的柱子,原告B遂向东石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被告A把柱子钉回去并明确双方土地边界。“是他霸占了我的地方,我才拔掉土地上的柱子。”被告A说。

经承办法官实地走访及调取土地承包台账、现场测绘图后,发现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历史遗留的“模糊地界”。考虑到双方是亲兄弟,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向他们释法明理,并充分运用“一庭两所一中心”联动调解机制,邀请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镇派出所及镇司法所参与调解,从“情、理、法”多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以兄弟情劝说双方互谅互让。

但“模糊地界”的问题不解决,双方的争议就没有完全化解。为做到案结事了,东石法庭发挥“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功效,联合镇综治中心、镇司法所、镇国土所等综治力量,在镇综治中心召开纠纷化解研判会暨土地整治座谈会,重点研讨如何更好发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效能,加强对农村土地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随后一同深入案涉土地,实地测绘、现场丈量,并依据土地权属证明和历史使用习惯,对双方土地边界重新进行划分,在案件双方当事人及各方的见证下在界线上钉柱子明确。至此,这起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文|记者 丘锐妮 通讯员 李祎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