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暂缓就业的时间安排如下:
申请时间 :毕业当年8月份开始,每周一至周五,两年内可以申请取消暂缓。办理时间
广东省外一般是一个星期左右。
广东省内3-4天可完成。
具体时间包括资料寄到和寄回的快递时间,审核后缴费时间,办理及寄出时间一般为一个工作日。
档案转递:
省就业指导中心在取消暂缓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档案交机要局转递到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
报到期限:
毕业生必须在暂缓期限满后的十天内,即7月11日之前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有关派遣手续。
综上所述,取消暂缓就业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毕业生提交申请的及时性以及档案转递的效率。建议毕业生在毕业当年8月份尽早提交申请,以确保档案能够及时转递并顺利完成取消暂缓就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