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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8:25:42    

构成有效的接受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接受必须是由特定的受盘人做出 。其他人即使对发盘表示同意,也不能构成接受。这一条件确保了接受行为的主体资格和针对性。

接受必须是无条件的,并且内容要与发盘的内容相符。如果受盘人在答复中使用了“接受”的字眼,但对发盘的内容作了增加、限制或修改,这将被视为有条件的接受。有条件接受分为两种情况:

实质性变更:

涉及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方面的添加或更改。这种变更被视为对发盘的拒绝,构成还盘。

非实质性变更:如要求重量单、装箱单、商检证和原产地证、包装、分批装运等。除非发盘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这些差异,否则仍构成接受。

接受要在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才能生效。发盘通常都规定有效期,这一期限有双重意义:

一方面,它约束发盘人,使其在有效期内不能任意撤销或修改发盘的内容,过期则不再受其约束;

另一方面,它也约束受盘人,只有在有效期内做出接受,才有法律效力。

接受必须表示出来。接受必须以一定的方式表示出来,缄默或不行动不构成接受。法律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接受的方式,包括口头通知或通过任何其他方法送交对方本人或其营业地或通讯地址。

综上所述,有效的接受必须满足由特定受盘人做出、无条件且内容相符、在发盘有效期内送达,并且必须明确表示出来等四个条件。这些条件确保了接受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