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被告通常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况包括:
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或存在不可抗力等其他免责事由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堆放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园对其已尽到管理职责承担举证责任。
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有争议的诉讼:
被告应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包括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对原告起诉期限有争议的诉讼:
被告应负举证责任。
其他应当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
例如,对原告主张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行政处罚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有利于自己的程序意义的事实负举证责任,如管辖异议、回避等。
实行过错推定或因果关系推定的侵权诉讼:
如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因医疗纠纷提起的诉讼;环境污染致损害的侵权诉讼;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难以收集证据的诉讼:
如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对方妨害举证的诉讼:
在这种情况下,被告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明确在不同类型的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