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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有偿约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20:30:05    

有偿合同,也称为“有偿契约”,是指当事人双方中任何一方在享受合同权利的同时,负有向对方支付一定对等价值对价的义务。简而言之,有偿合同是一种存在权利与义务对应关系的合同,其中至少一方在获得某种利益时,必须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费用或代价。

有偿合同的特点:

双务性:

合同双方通常都有给付义务,即双方都需要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财产性:

双方给付的内容通常具有财产性质,如金钱、物品或其他可以量化的价值。

对等性:

双方给付的价值应当是对等的,即一方的权利与另一方的义务在价值上应当相匹配。

有偿合同的例子:

买卖合同:出卖人将物品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租赁合同:出租人将物品的使用权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支付租金。

承揽合同: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支付报酬。

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事务,委托人支付处理费用和可能的报酬。

有偿保管合同:保管人保管委托人的物品,委托人支付保管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中有关于有偿合同的具体规定,例如第五百九十五条和第五百九十六条涉及买卖合同,第八百九十七条涉及保管合同等。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相对,后者是指当事人在享有权利时无需向对方支付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