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户需要以下证件和材料:
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结婚证。
出生证。
准生证。
户口本。
原户主的《居民身份证》。
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
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或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单位出具的属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
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
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入户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
非直系亲属迁入的,提供户主同意迁入及在此居住证明。
农业人口迁入的,提供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
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提供本地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
无房产证明的提供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
农业人口提供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非本地生源提供中组部、人事部、市人事局出具的报户口介绍信,市局或分县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的证明。
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关证件,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详细信息和流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