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法庭是指 公民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明确指出,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则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户籍法庭主要处理与公民个人相关的民事案件,这些案件通常由其户籍所在地(即户籍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具体来说,基层法院一般指的是区(县)法院,而重大影响的案件则可能由中级法院(市一级法院)审理。镇上的法庭通常是区(县)法院的派出庭。
总结来说,户籍法庭是处理与公民个人户籍相关的民事案件的法院,通常设在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即区(县)法院,并可能包括其派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