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委”指的是 村共产党员支部委员会和村民自治委员会,习惯上前者简称为村支部,后者简称村委会。这两个组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社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共产党员支部委员会(简称村支部):
宣传共产党的政策。
帮助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落实。
带领广大基层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发家致富奔小康。
村民自治委员会(简称村委会):
由村民选举产生,负责协调村民之间的利益关系。
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组织村民开展社区教育、卫生、文化、环境等公共服务工作。
促进社区和谐。
两者的关系是: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村民自治也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顺利进行。这种设置旨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之间的联系,确保党的政策和决策能够在基层得到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