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中药需要满足以下主要资质和条件:
营业执照:
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药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开办药品批发或零售企业,需经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税务登记证:
在当地税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
药师资格:
药品零售业的质量负责人应是药师(中药师)职称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且需配备1名以上经注册的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负责审核或调配处方。
质量管理:
需要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确保中药材的质量安全。
经营场所:
需要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
其他要求:
从业人员年龄应在65周岁以下,且对于药品的保管、验收、养护、营业等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职业技术等级证书。
请注意,如果销售的是中药材,它属于农产品范畴,可能不需要像中药饮片及中成药那样办理GSP认证。但是,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