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超市上班时遇到了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诉:
劳动行政部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和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包括押金。如果超市违反了这一规定,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押金。
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协会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进行调解。如果您认为超市的行为侵犯了您的权益,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其介入协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如果超市存在不退还押金的行为,您可以向其投诉,要求依法处理。
人民法院:
如果通过投诉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超市退还押金。
在投诉时,请准备好相关证据,如押金收据、劳动合同等,以便于行政部门或法院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